1.拟定学校事业发展规划,监测评估规划执行情况;
2.拟定学校综合改革方案,监测报告执行情况;
3.组织汇编和报送学校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;
4.协同相关部门推进学校办学条件达标与提升;
5.负责学校教学质量评价,督导教育教学质量;
6.管理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;
7.组织填写和报送学校年度高等教育事业综合统计报表;
8.牵头开展市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及办学质量年度考核;
9.牵头教育评价改革工作;
10.协调开展省、市政府教育专项督导、履职评价等工作;
11.负责职教理论研究工作;
12.负责数据治理工作,建立点线面体的数据治理体系;
13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